2024/10/11(五) ●一日一箴言
《格言聯璧》:94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;
取人之善,當據其跡,不必深究其心。
【譯文】
評論別人的失誤,應探討其根源,
不能只拘泥(ㄋㄧˋ)於其行為及事情
本身,學習別人的長處,應當效法
他的言行,沒有必要探究其動機。
【註釋】
⑴論:議論,討論。
⑵非:過錯。
⑶原:探究。
原其心:探求他的本意。
⑷徒:只是。
⑸泥:拘泥,局限於。
●【賞析】
當我們在討論別人的過失和錯誤時,應該抱持寬容的態度,考察一下他當初的用心是怎樣的,不能光看事情本身。
如果他的動機是好的,屬於好心,卻辦砸了事情,那我們就應該諒解他,包容他,不要讓他因此而難過,從此不敢再做好事了。
當我們看到別人行善的時候,只管讚嘆他的善行就好了,不要深究他行善的動機是什麼。
因為很多人行善,可能也是為了一些回報,並不是無私的奉獻,當你了解真相後,可能就不想再讚歎了,那這個善行就得不到弘揚了。
這是自我修養的關鍵,也是幫助他人的前提。
許多人往往把這二者顛倒,看到他人的過失就一味批評、排斥,不去體察對方的發心,沒有耐心聽人解釋理由;
看到他人的善行卻容易懷疑其動機,挑剔對方的態度。
更進一步,應做到惠能大師所說的:「若真修道人,不見世間過。」
意思是:無論看到他人甚麼過失,看到外在甚麼狀況,都要隨時回歸到自己的內心:
·我能幫助到他什麼?
·我為解決這種情況做了些什麼努力?
·我做了多少?
·我做得夠不夠,好不好?
聖嚴法師的《普賢菩薩行願讚講記》,在「隨喜功德」讚的章節,提到「隨喜」是他人有福有德,
不論是誰,不論多少,雖不是我自己的功德,我也一律感同身受,心生歡喜。
因此看到別人有善行,心生歡喜讚歎,自己也有一分行善功德,看到別人行佈施,心生歡喜讚歎,自己也有一分佈施功德。
真是利人利己呀!